台灣將告別「媽寶級國家」:《國賠法》修法是否「不負責任」?


(中央社)政務委員張景森昨(29)日表示,行政院跨部會會議通過《國家賠償法》修正草案,未來登山、攀岩、溯溪、垂釣等危險性活動,國家會提供適當的警告標示,但對人身安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張景森也在臉書發文說,「再見了媽寶級國家!」

張景森表示,歷經多次協調,今天跨部會會議通過《國家賠償法》第六條修正草案。今後山域或水域具有風險性的野外活動,例如登山、攀岩、溯溪、垂釣、水上海上活動,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的變化,強化知識、經驗和技能,組織好夥伴團隊,以應付可能潛在的風險,完成挑戰自然的野外冒險活動。

《國家賠償法》第六條修正草案規定,由國家設置或管理的公共設施,若造成人民生命、身體或財產損害,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;但若上述設施已有適當警告或標示,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,可減輕或免除國家賠償責任。草案將送行政院會通過後,送立法院審議。

張景森說,未來修法後,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,對人身安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張景森指出,這個修法拿掉了國賠的緊箍咒,解除管理機關山禁海禁的保守心態,可以大幅度的開放山域和海域的野外活動,把下世代鍛煉成為積極進取、敢冒險和能自我負責的公民,對台灣變成一個活力健康的國家十分關鍵。

依據法務部「國家賠償法實施以來各級政府機關預算編列與數額對照表」中可以看到,近5年來,中央機關最高曾在2017年賠償9993萬4444元,次高則是在2015年賠償7376萬6981。六都及地方政府的部分,在單一年度賠償超過千萬元的有台中市曾在2016、2017年分別賠償1671萬7958、1445萬8831元,新北市則在2016、2017、2018分別賠償2149萬4765、1185萬6390、2128萬6244元,高雄市在2016年賠償了1052萬5609元。

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對於外界質疑國家是否想用一塊告示牌來免除責任?法務部表示,此議題確實出現在討論中,但規定除設警告標示外,還要有「冒險行為」國家才免責,比如颱風天登山、未依步道而行遭落石擊中、在已禁止通行吊橋上跳繩、挑戰極限摔死等,都可能被認定是冒險。

法務部指出,這次主要是配合全面開放山、林、水、海政策衍生的配套措施,畢竟國家不可能包山包海保護人民安全,有必要在民眾從事相關活動時給予適當警告,並在違反時減少或免除國賠責任。

《國家賠償法》自1980年公布施行至今,已近40年未修,如今因應時代演進將大修,目前規劃8月完成行政院跨部會審查程序,再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。(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)

國內首宗「山難國賠」案件是在2011年2月27日,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,當地警、消、國軍搜救51天無所獲,結果民間山友一入山搜救,隔天北港溪一帶發現他的遺體。家屬認為官方搜救不力、未即時救援,才會害兒子送命,訴請南投縣警察局和消防局連帶國家賠償665萬元。

此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須賠償266萬多元,二審逆轉認定「人民沒有要求登山零風險的權利」改判免賠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,在去(2018)年判決免賠定讞。

筆名「鱸魚」的作家曾在〈安全是你的責任──沒有告示與䕶欄的懸崖〉一文中指出,美國著名觀光勝地「優勝美地」四周的峭壁上幾乎都沒有欄杆,也沒有警示標誌,只有少數遊客較多的景點有局部的保護措施,「如果你被壯觀的視野吸引而邊走邊拍照,下意識以為政府會想盡辦法提醒你、警告你、保護你、阻止你⋯⋯抱歉,你的下一步可能就是15秒的自由落體。另一個抱歉是,這裡沒有國賠法。」

優勝美地成立以來,一共有300多人墜崖死亡。其中,「半穹岩」是優勝美地唯一受管制的登山路徑,因為常發生意外,但他們只是限額,而不是封山或禁爬。從2010年起實施抽籤制,每天限額300名,抽中的機率大約是20%。限制名額是因為連續幾年都發生意外──原因是攀爬的人太多,在單線上下的鋼纜上造成嚴重的交通堵塞。

曾有人問搜救人員,為什麼不設立更多的警告標誌?對方的回答是:「再多的告示除了破壞自然景觀之外,都不能阻止意外發生。」唯一能夠阻止意外的就是普通常識。防止意外不能光靠警告牌,全世界最能防止意外發生的就是你自己。為了盡量維持大自然原貌,公園對於山裡某些被洪水摧毀的欄杆和告示牌都不再修復。

一直很關心台灣登山議題的部落客「雪羊視界」在政院公布《國賠法》修法後也表示,過去公務機關綁手綁腳怕出事被告,也造成了封禁山海的根本原因,如今終於可以大聲說出:「我的安全自己負責!」

雪羊進一步提到,接下來還有幾個目標:

  • 入山證禁止進入入區域,除軍事管制區外全面歸零,因為目前禁止進入的山區,如六順山與干卓萬,都是出過事就永久封閉的,既然沒有被告風險,請不要再侵害人民權益了。
  • 當初因為害怕被告國賠,而由台中市帶頭制定,用來浪費登山人金錢與時間、保護基層公務員與對遇難登山人事後報仇的《登山自治條例》,請政府儘速研擬全面退場機制。
  • 山已經要還給人民了,請將美麗的溪流與大海也還給我們。

此外,為了配合行政院山林解禁政策,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29日野公布簡化入園申請流程,其中隊伍人數調整為每隊1人到12人,雪季期間則為每隊1人到6人;申請期限維持現行為入園日前7天到前2個月申請;提供園區內非既定路線申請管道,由登山者自行上傳登山計畫書。一切簡化措施自6月1日起實施。

根據玉管處資料,玉山國家公園開放路線有玉山線、南二段線、秀姑巒線、馬博拉斯橫斷線、新康山線、八通關越嶺線、八通關線、瓦拉米線,若非上列的「其他路線」,登山者可上傳登山計畫書申請攀登。

延伸報導:

新聞來源:

  • 張景森:登山攀岩若經警告出意外 擬不再國賠(中央社)
  • 山林解禁 玉山國家公園簡化入園申請流程(中央社)
  • 登山下海經警告 出意外不國賠(自由)
  • 首宗山難國賠案 二審逆轉免賠(中時)

核稿編輯:楊之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