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逢年末酒駕高峰期,中市交警祭出「連續三日大執法」


(示意圖/取自pixabay)

很多人都說,12月是個最噴錢的月份,因為適逢冬至團圓、聖誕節、元旦跨年、尾牙等,總是會有比較多的聚會活動要參加。

民眾們在過節歡聚的同時,往往會喝酒助興,再加上麻油雞、燒酒雞、薑母鴨、羊肉爐等進補食物,在冬天特別受歡迎,所以每年在歲末年終之際,總會迎來酒駕高峰期。

只要有喝酒,或是食用含酒精的食物,都會影響行車的判斷力。

有不少民眾認為自己只有喝一點點,或是酒後已經隔了一段時間,不會影響開車,但其實每個人的體質不同,對於酒精代謝的程度也會有所不同。

根據刑事警察局研究,人體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,每小時約為0.05至0.20毫克/公升間,多數人的代謝率平均值約為0.10毫克/公升。許多人自認為非常清醒,或覺得自己已休息足夠,而導致「宿醉酒駕」的比例越來越高。

其實宿醉駕車與酒後駕車一樣,都容易出現注意力不集中、開車速度變慢、偏離駕駛路線等問題。

為了有效遏止酒駕案件一再發生,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,特別在冬至夜前後,規劃「連續三日大執法」勤務,加強執法強度與密度,防止酒駕事故發生,也降低酒駕肇事所帶來的遺憾。

酒後駕車依規定,處1萬5千元至12萬元的罰鍰,若不幸發生事故,除了刑事責任之外,還有可能得負擔高額的民事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