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高分院法官朱樑,被控上班時間不假外出,與應召女子進行性交易,經被監察院彈劾後遭停職。司法院職務法庭昨(13)日判決朱樑免除法官職務,轉任其他職務。
判決指出,朱樑自民國78年1月6日至107年2月6日停職止,擔任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,竟利用法官上、下班不必打卡或記錄之便,至少從103年12月12日至106年5月17日止,在特定時間、地點,與特定應召站業者聯繫,與應召女性交易。
調查指,朱樑還以自行聯繫方式與女子性交易,其中至少8次是在上班時間,不假外出曠職進行性交易。職務法庭認為,朱樑多達16次嫖妓的性交易行為,且多次利用上班時間,嚴重破壞社會對法官職務的信任,個人非法不當的作為,嚴重斲傷司法公信,侵害法官獨立性保障,判決免除法官職務,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。
在監察院彈劾案調查期間,朱樑曾辯稱,因為妻子生病無法解決他的性需求,因此容許他買春,但職務法庭認為,這無解法官對婚姻不忠誠、行為放蕩的指責,更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。